Terms and conditions
顧客需知:
1.訂貨訂金為總金額的40%,發票開出後怒不退貨退訂。
2.如屬訂造產品,本公司怒不接受顧客取消訂單及要求退款,若顧客堅持取消訂單,顧客必須放棄己繳付的訂金或貨款。
3.如屬非訂造產品,顧客於送貨前取消訂單,發票貨款訂金將不予退回。該顧客可換購其他同等價值之產品。
4.所有貨品及陳列品於送貨後,不可退回及退款。
5.所有訂造產品以圖則為準,顧客看圖後如無異議必須在圖側簽署作實。
6.顧客在簽署圖則後,因個人原因如要作出任何更改(如顏色、尺寸、款式),公司會另收費用。
7.因製造過程而造成之規格差異,請預算單上每件產品規格公差為+/-10MM以內(長度、闊度或高度)。
8.因物料的天然特性而導致貨品與陳列品或色板可能出現的差異,顏色及表面未必完全一致。
9.送貨上門後,所有餘額須以現金支付,如要以支票、EPS或信用卡付款,必須於送貨之前到門市付清餘額。
10.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11.貨品期限90天內送出,逾期訂金作廢。
送貨及安裝:
1.凡送貨地址沒有電梯直達,運輸將收取上落樓梯費,費用另議。
2.如送貨往東涌/馬灣/愉景灣/機場地區需付額外運費。
3.顧客於收貨時請檢查所有貨品配件/玻璃,單上簽收作實,已簽收之貨品本公司怒不後補或更換。
4.於約定之送貨時間,惟因實際情況如交通、地區、天氣及其他因素影響而所延誤/改期,無論導致此等延誤或改期的原因是否在本公司控制范圍內,本公司怒不負任何責任。
5.運輸送貨因地方環境問題,如有碰花室內之裝修及地板,恕不付任何責任,敬請原諒。
6.安裝吊櫃/入牆櫃,如有鑽穿牆身任何電線/水喉,本公司將不負責任何賠償及修補。
7.本公司所有電器燈飾只作贈送並不包裝。
8.如送貨服務員態度不佳請即致電本公司,多謝。